EELIN STAR
1. 參賽者就其參與「2025Eelin Star璀璨之星」選拔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而對主辦單位所提供之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報名之個人資料),應保證真實而絕無虛偽、隱匿之情事,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所得名次及獎項;若因此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害,並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
2. 所有報名參賽者之報名資料及報名費用恕不退還,參賽者充分了解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以為辦理本活動暨相關宣傳活動及本辦法所揭活動之需要,使用前揭資料內容中所涉及參賽者之個人資料或交予第三人使用之。
3. 若參賽者未滿十八歲,或為法令規定未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之人,應由法定代理人陪同閱讀線上報名相關權利與義務等條款並取得同意後,方可報名;當參賽者已完成報名時,即推定其法定代理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線上報名條款的所有內容,並應另行書面簽署主辦單位所提供之參賽同意書。
4. 參賽者於報名本活動後,需簽署主辦單位所提供之相關參賽同意書,並同意配合參與賽程全程之相關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大會宣傳活動、網路節目拍攝、媒體採訪、節目通告、廣編報導,相關課程訓練、實習等)。參賽者並應保證其與任何第三人(包括但不限於經紀公司或個人),並無存在任何演藝經紀之合約關係。
5. 所有報名參賽者一旦成功進入複賽,即同意主辦單位基於後續賽事需求,使用其報名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ShowYou平台(暫定,以主辦單位指定者為準)為參賽者創建帳號。
6. 參賽者同意就其因參加本次賽程及本辦法所揭活動所產生之所有著作,該等著作之著作財產權利概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以就該等著作,進行各種行為態樣之使用,並得於使用之際,使用參賽者之肖像、學、經歷等個人資料。
7. 參賽者於本活動舉辦期間內(依活動辦法及初賽同意書之規定,進入複賽者依複賽同意書之規定),不得參加與本活動相同性質之徵選活動,或與其他非主辦單位之第三人洽談演藝經紀性質之合作內容,違反者,主辦單位得向其請求損害賠償,並得以將取消其參賽資格、所得名次及獎項。
8. 參賽者如有任何涉及違反社會公序良俗或法令之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所得名次及獎項。
9. 得獎者需履行主辦單位於參賽同意書上所規定得獎者所應履行之義務,違反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所得名次及所有獎項,並得另請求違反者之損害賠償責任。
10. 參賽者依本辦法之規定遭主辦單位取消其參賽資格、所得名次及獎項時,其若已受領獎項,應向主辦單位繳回。
11. 依據中華民國相關稅法針對「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之相關規定,參賽者因參與本活動所獲得之所有獎品、獎金之申報金額總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者,本國人士須先扣繳10%稅款;外籍人士則限獎項之金額,一律扣繳20%稅款。
12. 參賽者或得獎者如因本活動贊助廠商所獲得之商品或服務,其使用或購買該相關商品或服務所產生任何爭議或糾紛,均由參賽者或得獎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13. 主辦單位擁有變更本活動辦法、相關參賽規定及入圍人數調整之權利。